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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2-2014:
3.3.1 旅馆建筑总平面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地理特征等进行布置。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冬季日照和避风,夏季减少得热和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3.3.2 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总体布局合理,各部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3.3.3 当旅馆建筑与其他建筑共建在同一基地内或同一建筑内时,应满足旅馆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旅馆建筑部分应单独分区,客人使用的主要出入口宜独立设置;
2 旅馆建筑部分宜集中设置;
3 从属于旅馆建筑但同时对外营业的商店、餐厅等不应影响旅馆建筑本身的使用功能。
3.3.4 应对旅馆建筑的使用和各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噪声和废气采取措施,不得对旅馆建筑的公共部分、客房部分等和邻近建筑产生不良影响。
3.3.5 旅馆建筑的交通应合理组织,保证流线清晰,避免人流、货流、车流相互干扰,并应满足消防疏散要求。
3.3.6 旅馆建筑的总平面应合理布置设备用房、附属设施和地下建筑的出入口。锅炉房、厨房等后勤用房的燃料、货物及垃圾等物品的运输宜设有单独通道和出入口。
3.3.7 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的主要人流出入口附近宜设置专用的出租车排队候客车道或候客车位,且不宜占用城市道路或公路,避免影响公共交通。
3.3.8 除当地有统筹建设的停车场或停车库外,旅馆建筑基地内应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场地或停车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应符合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
3.3.9 旅馆建筑总平面布置应进行绿化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绿地面积的指标应符合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
2 栽种的树种应根据当地气候、土壤和净化空气的能力等条件确定;
3 室外停车场宜采取结合绿化的遮阳措施;
4 度假旅馆建筑室外活动场地宜结合绿化做好景观设计。
3.3.10 旅馆建筑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各种管道,做好管道综合,并应便于维护和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