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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托管服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建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通过全产业链托管、菜单式多环节托管、股份合作分红、股份托管并行、专业化托管等多种托管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耕、种、防、收、销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生产性服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流转: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将农户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或专业合作社,收取一定管理服务费用。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资产:
对农村集体废弃厂房、闲置房屋、闲置养殖场(舍)、闲置中小学校等资产资源,采取整治、改造、建设等方式,引进社会资本、经营人才参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经营,发展物业经济,促使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入股:
农户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将土地承包权入股,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整治后,自主经营或分包其他市场主体,实现农户和集体双赢。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色产业:
在产业发展比较集中的地区,充分利用产业特点,发挥产业辐射带动优势,使周边村集体搭上产业发展顺风车,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本地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开展深度合作,共建生产基地,组织农民到企业或合作社从事季节性务工。
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微工厂:
利用上级扶持资金,结合本地优势发展,寻找市场空间,创建小微企业,解决村民就业增加,增加村集体收入。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科研院校: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有关科研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由科研院校提供新技术和新品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生产,双方联合建设教学生产试验基地,实现信息、技术、人才等资源共享。
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旅游:
鼓励有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等优势的村组织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创意农业等产业。
1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应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的养老需求,利用集体用地或闲置的村办公用房、校舍等场所,发展养老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