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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继续深入开展海南文明大行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褒奖善行义举,继续开展“海南省道德模范”“感动海南十大人物”和“忠诚无限—最美村官”评选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推进志愿服务和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社会丑陋现象和不讲卫生、不守秩序、不讲诚信、不讲公德等不文明行为的治理,着力引导形成尊德崇礼、文明向上的社会风尚。支持海口、琼海等市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化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全民阅读。
实施重大文化体育工程。建设海南省音乐厅、美术馆、群艺馆、体育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体场馆,完善市县图书馆、文化馆和文体广场建设,健全农村文化活动场所。支持省歌舞团及附属学校、省民族歌舞团、省文化艺术学校、琼中女子足球学校建设。加强对中西部和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发掘利用,建设国家南海博物馆、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南海基地。
繁荣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大力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有广泛影响的精品力作。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制定和实施琼剧传承发展行动规划,培养人才,扶持创作演出。支持省社科联(院)一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