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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明确要求:
工业布局要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原则上安排在县、乡镇的产业园区;对利用本地资源、不侵占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产品分拣、冷链、初加工等农村产业业态可根据实际条件就近布局;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引导农村宅基地集中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布局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和公共设施,促进设施共建共享,资源利用节约集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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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57号文的要求:与乡村资源相关的产业用地,农产品初加工可以放。个人见解:这个后续操作起来,不太容易。要按各省要求,因地制宜,工业企业进入园区是趋势。但为了乡村振兴,各部门意见又不一致,一些工业还是可以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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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在农村新增工业用地,就是不能安排工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