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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副司长赵毓芳:
非常感谢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用途管制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2018年组建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是中央赋予我部的重要职责。这次《分类指南》的制定和颁布,对我们依法依规依标准组织实施用途管制意义重大。在未来三个方面会对用途管制有重要影响:
第一,有利于对国土空间的现状和未来进行统筹管理。统一的用地用海分类是我部行使“两统一”职责的重要基础,《分类指南》将陆域和海域的现状分类和规划分类合二为一,既兼顾了现有的功能在”用做什么“,也兼顾了未来可以”用于什么“。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认为,用地用海分类明确之后,将使我们在调查和规划基础之上实施用途管制的基础更加扎实。
第二,有利于对国土空间实施全域全类型管理。一是体现在城乡统筹上,实施城乡一体化管理,围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分类指南》对城市和农村土地在地类上进行了细分,实现城乡并列、同一口径。比如将“农村宅基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与“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并列,统一都归入“居住用地“一级类,形成完整的居住用地功能。二是更多考虑农业农村发展,客观体现农村用地现状。在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围绕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跟过去的地类相比较,这次划分也更加细化、更加贴切实际,比如《分类指南》将”乡村道路“、”种植设施建设用地“、”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作为二级类,归入”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一级类,并界定为”对地表耕作层造成破坏的“,更加符合农村的实际需要,更加有利于强化和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的管理,对于防止”非农化“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
第三,有利于对具有生产、生态、生活功能用地实行更加精细的管理。一是完善了“耕地“的定义,在耕地含义中明确为”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农作物“为主。二是细化了湿地的分类,关于湿地分类庄副部长和我的同事都分别介绍了湿地的突出意义。对于用途管制,这次对湿地的划分和界定,为我们加强管制强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突出体现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策导向。三是凸显了绿地和开敞空间用地,《分类指南》设定了”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一级类,二级类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这类用地既有重要的生态功能,也跟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进行区分类别和细化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共生态功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下一步,我们将以《分类指南》为基础,根据地类的主要功能制定差别化、精细化的用途管制措施:
一是对于耕地和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用地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细化用途转用管控规则。二是按照业态类型和用地特点等制定分类管理的措施,支持和规范农村产业发展用地。三是加强土地用途转用的管理,完善“制度+技术“的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