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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司长苗前军:
国土三调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自然资源部组建后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目前,按照《三调分类》确定的分类标准,已经查清了全国国土空间土地的利用现状,初步形成了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数据成果。
为充分用好三调成果,发挥三调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等自然资源管理中的最大效用,在分类标准上,我们坚持《分类指南》与《三调分类》的统筹衔接。一是在分类标准的规则、目标、内容等方面牢牢把握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出发,把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贯穿始终。比如,在《三调分类》中,我们建设性地把湿地确定为一级类,将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和盐田归并为湿地的二级类,突显湿地在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中的重要地位。在《分类指南》中延续湿地这一地类,并根据实际情况,在湿地中调出盐田,更加彰显湿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生态价值。二是两个分类标准在地类类型上最大化保持稳定,在地类名称内涵上最大化保持一致,在地类转换上最大化便于衔接。对于《三调分类》中根据管理需要必须调整的个别内容,《分类指南》也尽可能保留并保持含义一致。《分类指南》新增涉及陆地的一级地类中,除了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和居住用地还需要对国土三调的“农村道路”、“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地类进一步细化外,其他地类都是国土三调中已经调查了的内容,可以通过调整《分类指南》的名称和代码,与《三调分类》相互转换、直接利用。
根据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分类指南》还吸收了国土三调实践成果,进一步融合完善。一是突出耕地资源在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三调分类》中耕地的地类内涵,增加了“一年一季以上的耕作方式种植多年生作物”的表述。以往,耕地都是耕种一年一季或多季农作物。随着一些地方出现一年一季或多季耕种方式的新情况,对此类用地归入耕地或者园地认识不统一。比如,特定品种的草莓,第一茬果实的品质好、价格高,农民种完一茬后,就会清除作物重新种植,而且会在耕地中调整种植位置,与其他农作物轮作或间作,以维持地力。这种耕地虽然不是种植传统意义上的耕地作物,但从利用方式的角度讲,这些土地仍然应归入耕地。再比如,《分类指南》调整了种植大棚用地归属,调到耕地一级类下,可根据灌溉条件确定二级地类,更加符合实际情况。二是对有关地类进行细化,满足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需求。比如,把南水北调工程中的“沟渠”从《三调分类》的“沟渠”地类中剥离,归入《分类指南》“公用设施用地”二级类;以是否破坏耕作层进行道路硬化为依据,把《三调分类》的“农村道路”细分为《分类指南》的“村道用地”和“田间道”。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分类指南》,在进一步研究细化森林、草原、水、湿地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标准体系工作的基础上,实施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国土三调成果,推动调查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的共享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