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保护红线自身存在着划定不尽、划定不实的问题,同时因未统一底图底数、纳入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不清、交叉重叠的问题较严重,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还存在细碎化的弊端;此外,原先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分头展开,而非统筹划定、统一管理,致使生态保护红线与其他两条控制线间存在交叉重叠难落地的问题。
原划定成果的科学合理性亟待提升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125号)文,共同部署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根据地方自评的初步评估成果以及相关研究论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冲突问题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划定成果与其他用地间的矛盾冲突
(1)与其他控制线间: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由不同部门主导分头划定,存在因部门间调查数据基础不一致导致的空间冲突与衔接的问题,此外,因各部门缺乏良好的协调机制,以往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在技术标准、管理规范上存在规则冲突,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生态保护红线与其他两条控制线在空间上交叉重叠难落地的问题,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村镇建设、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等产生矛盾冲突。
(2)与相关规划、重大项目间:原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未充分考虑衔接相关规划,忽视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需合理确定开发与保护边界,重点协调国家重大基础设施或重大民生保障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的跨地区优化问题。
评估调整工作是优化生态保护红线现有成果、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重要举措。后续将基于相关技术规范、指导意见和地方实践情况,讨论生态保护红线如何与其他底线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