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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小城镇空间特色塑造指南》(T/UPSC 0001-2018),历史文化遗存周边的协调:
以妥善保护为前提, 倡导在历史文化遗存周边布置特色景观开放空间、公共活动场所等,实现历史文化遗存的活化利用与新功能的发展衔接。
历史文化遗存与开放空间关系示意
历史文化遗存周边相邻的地块严禁出现不协调的功能,如有污染工厂、危险仓库、占地较大的基础设施等。
历史文化遗存周边出现不协调的工厂示意
严格控制历史文化遗存周边的视线廊道,避免在视廊、视域中出现不协调、大体量的建筑。
历史文化遗存与周边建筑关系不协调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