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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规划实施学术委员会、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乡村规划与建设学术委员会以及成都、珠海、重庆、临沂、杭州等多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所高校,向全国发出倡议—— “成都共识:建构全国乡村规划师制度”。即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明确职责定位;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建立岗位基本职责;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充分赋能授权;加强对话交流。大力倡导“乡村规划师+”模式,以乡村规划师为桥梁,引导高校师生、投资业主、乡村工匠、艺术家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缔造美丽乡村。
成都共识:建立新时代中国乡村规划师制度
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生态文明新时代,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乡村治理现代化急需培养大批杰出乡村规划师,推动新发展理念运用于乡村规划建设实践,提升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基层实施能力。
2010年,在成都总结统筹城乡改革实践和"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经验的基础上,借鉴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社区规划顾问制度,成都率先在全国创立乡村规划师制度。经过多年的探索,乡村规划师制度逐步从地方性制度创新发展为具有全国意义的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设计。
乡村规划师是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础人才队伍。乡村规划师作为政府派驻至各乡镇的规划和自然资源专业技术人员,从专业角度为乡镇政府开展规划编制、建设项目把关,为规划实施监督提供意见和建议,有效地缓解了乡村治理人才匮乏、乡村规划编制质量不高、脱离乡情以及落地难、实施走样等突出矛盾,有力地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向乡村地区延伸,推动了规划引领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为此,中国规划学会规划实施学术委员会、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等来自专业学会、政府机构和著名大学的14个机构联合倡议:创建新时代中国乡村规划师制度。
一、践行生态文明思想。
新时代乡村规划师制度应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顺应城乡融合发展新形势,承担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新要求,探索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实践,推动山水田林路草村协同一体化发展。
二、明确职责定位。
乡村规划师应为按照统一标准选拔、任命的专职乡镇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技术负责人,是学习型、实践型、创新型的乡村振兴专业人才队伍。
三、引导多元主体参与。
通过多种渠道选拔,倡导“乡村规划师+”模式,以乡村规划师为桥梁,引导规划设计单位和个人、高校师生、投资业主、乡村工匠、艺术家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缔造美丽乡村。
四、建立岗位基本职责。
探索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8项乡村规划师职责体系,即是农民利益的守护者、规划决策的参与者、规划编制的组织者、规划初审的把关员、实施过程的指导员、乡镇规划的建议人、基层矛盾的协调员、乡村规划的研究员。
五、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围绕“引才、育才、聚才、留才”,建立以联动管理、考核激励、人才招募为基础的管理机制,完善以人才流动、经费保障、交流培训为基本的保障机制,确保乡村规划师“招得来、用得好、激励好、培育好”。
六、充分赋能授权。
按照“编制、审批、监督”三分离的原则,乡村规划师代表乡镇党委、政府履职,不具备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和监督职能。为更好的发挥乡村规划师作用,应在审批程序、管理权限等方面赋予乡村规划师更多话语权,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七、加强对话交流。
以本次全国乡村规划师高端对话活动的顺利举办为起点,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规划实施学术委员会、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乡村规划与建设学术委员会联合建立中国城市之间乡村规划师高端对话制度,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的城市轮流承办机制,促进全国各地乡村规划师经验交流、互惠互鉴,为我国农村农业现代化奠定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