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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土地供应比例指存量建设用地供应面积占土地供应总面积的比例。其中,存量建设用地是指报告期内变更调查数据中为建设用地或经批准转为建设用地的,再盘活利用无须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土地,包括闲置土地、空闲土地、批而未供土地以及低效用地等。
存量土地供应比例(%)=评估年份前三年存量建设用地供应总面积/评估年份前三年土地供应总面积*100%。
如评估年为2019年,则统计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存量用地供应面积和土地供应总面积。存量建设用地供应面积和土地供应总面积来源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平台或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中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