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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跨区域层面:
在跨区域层面运用城市设计思维,协调人居环境建设与区域自然生态、历史人文资源之间的关系,凸显跨区域空间特色,为城市群、都市圈、发展廊带、一体化示范区等跨区域的协调发展提供支撑。
(1)协同划定跨区域空间组织中的约束性条件。遵循区域观、整体观,从空间特色、人文体验等角度协同相关专业划定跨区域空间组织中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其储备区、核心保护林地、地质灾害避让地段、文化保护线等约束性条件。
(2)确定跨区域特征区的协同保护与发展要求。调查跨区域自然生态、历史人文等特色资源,综合分析评价特色资源空间分布特征及其影响要素,划定跨区域特征区,确定协同保护与发展的要求。
(3)确定跨区域重要开敞空间的导控要求。结合跨区域自然环境,确定具有生态间隔作用的重要开敞空间,提出跨区域绿道、蓝道、风景道、历史文化线路等的框架性导控要求。
(4)形成共识性的设计规则和行动计划。根据跨区域的空间组织与空间营造特点,拟定需要共同遵守的空间设计规则,强化跨区域整体形象。汇集各地区的相关诉求,凝聚共识,明确下阶段工作目标与重点,并形成相应的协同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