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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林草局组织编制了《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20年8月3日联合印发。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规划》的出台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都采取了哪些空间管控措施?
落实空间管控是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基础,《规划》以核心区内的150个县(市、区)为重点,沿着大运河有水河段两岸划分了1000米范围滨河生态空间和2000米的核心监控区,并提出了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以及要求8省(市)充分利用“三线一单”成果,实施差异化的保护管理政策。
一是优化生态保护空间格局,构建国土空间“一张图”规划体系,以保护运河重要生态空间为重点,分类施策,从源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确保生态保护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在决策、规划、管理中切实体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定位和底线作用。
二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实施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明确考核断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整体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核心区应严格实施滨河绿地的生态空间管控,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护,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湖泊湿地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遏制煤炭等资源无序开发,保护自然岸线,建设滨河防护林生态屏障,着力打造生态文化地标,建设绿色生态廊道。拓展区应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划,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落实严格的耕地和水资源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污染排放,倒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为核心区提供好的环境支撑。辐射区应衔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治,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构建水系连通的生态安全保障格局。
三是加强8省(市)“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边界地区环境管控单元衔接,强化“三线一单”在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环境执法等方面的应用。针对大运河有水河段两岸1000米滨河空间、2000米以内核心监控区、核心区,实施差异化的保护管理政策,引导大运河沿线城市产业布局优化调整,推动形成区域绿色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