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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法律相关规定是什么?

天涯实施监督 2020-09-17 15:05:002580 举报


  • 国心
    2020-09-17 16:01:00  已采纳回答

    依据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关于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法律义务或禁止性规定: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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