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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分工
1.国家层面。负责制定全国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技术要求、数据库标准等;确定各县所在的自然区及熟制;开展全国技术培训与指导;研发质检软件、入库工具与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开展全国成果核查建库与汇总分析,形成全国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
2.地方层面。各省组织各县根据国家统一的技术要求和下发的基础数据,开展分类指标信息补充调查和资料收集,以通过国家核查反馈的最终“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成果为底图,获取各指标属性值并建立数据库,汇总分析不同耕地资源条件及其组合的耕地面积与分布状况,形成县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各市、省分别组织完成县级、市级成果自查,并汇总形成省级成果报部。
(二)进度安排
2020年9月:国家制定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相关技术要求,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下发相关基础数据。
2020年10-12月:各省组织各县完成“三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应用国家下发的质检软件,完成县级成果自查,并汇总形成省级成果报部。
2021年1-3月:国家组织完成各省“三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核查建库与汇总分析,形成国家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