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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设施
落实国家重大交通、能源、水利、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明确空间布局和规划要求。预测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明确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时序安排,确定重点项目表。按照区域一体化要求,构建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相适应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按照高效集约的原则,统筹各类区域基础设施布局,线性基础设施尽量并线,明确重大基础设施廊道布局要求,减少对国土空间的分割和过度占用。
2、防灾减灾
考虑气候变化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如沿海地区海平面上升、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山地丘陵地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提出防洪排滂、抗震、防潮、人防、地质灾害防治等防治标准和规划要求,明确应对措施。对国土空间开发不适宜区域,根据治理需求提出应对措施。合理布局各类防灾抗灾救灾通道,明确省级综合防灾减灾重大项目布局及时序安排,并纳入重点项目表。
3、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落实国家确定的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的重点区域、重大工程。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依据,针对省域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用地效率低下、国土空间品质不高等问题区域,将生态单元作为修复和整治范围,按照保障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景观功能的优先次序,结合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国土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和海洋生态修复等类型,提出修复和整治目标、重点区域、重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