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问题>编制审批 >

河道型湿地公园生态修复的误区有哪些?

国心编制审批 2020-09-05 07:40:002754 举报


  • 以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乌象坝河段生态湿地项目为例。

    苕溪是太湖流域骨干山溪性河流,苕溪流经安吉县城,从城区西侧穿过,城市需要一个湿地公园。工程河段50年一遇洪峰流量约3200m3/s,洪水凶猛。而前些年无序采砂又使河段生态环境受到了相当程度的破坏。设计前详细分析了河段本底条件,包括现有建筑、高滩地、低滩地、水面、桥梁等。以往的设计主要关注20~50年一遇洪水,本次除了关注设计洪水建立防洪保障,也关注5年一遇以下中小洪水,甚至更关注常水条件,毕竟一年遭遇洪水时间只有几天。对工程河段进行了分区定位,上游段有条件进行景观开发,所以定位休闲观光;中游段高滩地保留原来的农田,只是在种植结构上进行调整;下游段维持现状只是置入一条绿道。对主槽水面进行了适度沟通,尽少土石方搬运,因为河槽形态主要是由洪水冲刷形成的,挖多了没用。然后进行低滩地与水岸生态修复。植物措施上,并不是在滩地大量种树栽花,只是适度修补和引导性种植。提出了主要利用自然力量进行生态修复的观念,人为只是进行少量引导性干预,如丰富水陆边界、恢复浅滩与深潭、保护河滩低地、小生境营造等。结合案例,谈谈三个山溪性河流生态修复的误区。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乌象坝河段生态湿地项目

    误区十一:骨干行洪河道的治理就是按防洪标准建堤护岸及拓浚。
    当前骨干河道治理大部分只是建堤、护岸和拓浚,而且建设重点往往是抵御大洪水,对中小洪水考虑得比较少。另一方面,当前很多城市滨水滩地大多并没有开发利用,或者只是无序的开发利用,也并没有合适的开发利用规则或原则。观点:防洪堤岸的建设应更多关注低频率的常遇洪水,关心常遇洪水条件下的安全问题。即使是骨干行洪河道,河道的治理也远不止是建堤、护岸与拓浚,河道水域内也有很多的事情可做。对于流经城市的河道,滨水滩地往往更是黄金空间,一刀切不允许开发利用肯定是不合适的。城市滨水空间的开发利用,或许应该更多遵循“共享”的原则。这样很多问题、很多困惑可以引刃而解。当然,河道滩地的保护、开发、利用可以首先进行生态安全格局评估,确定可以开发利用的边界与规则。

    误区十二:生态修复就是在滩地上种树栽花以及恢复植被,还有平坑。
    当前大部分河道工程的生态修复投资的确也就是种树栽花恢复植被还有平坑。当然生态修复远不止这些。观点:对于南方雨量相对充沛的地区,生态修复可以更多是引导性的措施,而这种引导性措施的核心并不在于种树栽花,而是丰富水陆边界,恢复浅滩与深潭、保护河滩低地、创造良好的生境。我们应该相信自然的修复力量。另一方面,对于很多卵石荒滩,在上面去搞植被有时候并不是生态,不干预少干预可能才是最好的生态。

    误区十三:河道疏浚是降低河道洪水位的有效举措。砂卵石是河道取之不尽的资源,可以尽管开采使用。

    现实中看到较多的以疏浚的名义进行河道采砂的情况。采砂之后,自然河滩消失,主槽消失,浅水变成深水,水底生态环境改变,河床难以稳定,冲刷加剧。浙江省河道采砂早已经全面禁止。观点:砂卵石对河道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净化水质的载体,是水流消能的载体,更是美丽河流最重要的载体。另一方面,以疏浚来降低河流水位也是不合适的,主槽与稳定河势形成的主要作用力量是洪水。必须全面禁止河道采砂。


    作者:马以超 

    详见:河湖生态修复19大误区

提出 问题

有问必答,寻求专业的国土人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