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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活动场地
至少有一片公共活动场地(含室外综合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休息座椅等设施以及沙坑等儿童娱乐设施。新建居住社区建设一片不小于800平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地,配置5人制足球、篮球、排球、兵乓球、门球等球类场地,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既有居住社区要因地制宜改造宅间绿地、空地等,增加公共活动场地。
公共绿地
至少有一片开放的公共绿地。新建居住社区至少建设一个不小于4000平方米的社区游园,设置10%—15%的体育活动场地。既有居住社区应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口袋公园”、“袖珍公园”等。社区公共绿地应配备休憩设施,景观环境优美,体现文化内涵,在紧急情况下可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