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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城市地下空间与地下工程分类标准》:
类别
名称
重点地区
重点地区地下空间1
一般地区
一般地区地下空间2
特殊地区
特殊地区地下空间3
其他
其他地区地下空间4
注1:重点地区地下空间:交通枢纽、换乘站点500m范围内,一般轨道站点300m范围内,及公共中心等城市公共功能集中的地区。
注2:一般地区地下空间:轨道站点周边或城市次中心区。
注3:特殊地区地下空间:包括水域、绿地、道路、历史地区、轨道线网安全控制范围等。
注4:其他地区地下空间:以上三种地区以外、且无明显地质、生态、环境限制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