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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规划有效实施,提出对下位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指引; 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制定近期行动计划;提 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和机制,以“一张图”为支撑完善规划 全生命周期管理。
(1)区县指引
对市辖县(区、市)提出规划指引,按照主体功能区定 位,落实市级总规确定的规划目标、规划分区、重要控制线、 城镇定位、要素配置等规划内容。制定市辖县(区、市)的 约束性指标分解方案,下达调控指标,确保约束性指标的落实。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总规基础上,以行政区或规划分区为单元,加强对详细规划的指引和传导。涉及中心 城区范围的县(区、市)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落实市级 总规对中心城区的国土空间安排。
(2)专项指引
明确专项规划编制清单。相关专项规划应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下编制,落实相关约束性指标,不得违背市级总规的强制性内容。经依法批准后纳入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3)近期行动计划
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结合城市体检评估, 对规划近期做出统筹安排,制定行动计划。编制城市更新、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防洪排涝 工程等重大项目清单,提出实施支撑政策。
(4)政策机制
落实和细化主体功能区等政策,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财政、投资、产业、环境、生态、人口、土地等规划实施政策措施,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促进国土空间的优化和空间资源的资产价值实现。鼓励探索主体功能区制度在基层落实的途径,各地可依法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和技术标准。
(5)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
形成市级总规数据库,作为市级总规的成果组成部分同步上报。建立各部门共建共享共用、全市统一、市县(区) 联动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做好与国家级平台对接, 积极推进与其他信息平台的横向联通和数据共享。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同步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城市体检评估和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奠定基础。鼓励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城市时空感知系统,促进智慧规划和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国土空间精治、共治、法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