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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主要编制内容是什么?

天涯编制审批 2020-08-20 19:13:006508 举报


  • 依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


    3.1 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明确空间发展目标战略

    强化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底线管控作用,促进国土空间发展更加绿色安全、健康宜居、开放协调、富有活力并各 具特色。

    (1)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上位规划部署,结 合本地发展阶段和特点,并针对存在问题、风险挑战和未来趋势,确定城市性质和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2)落实上位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量化指标(见附录表 D.1、附录 E)。


    3.2优化空间总体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

    落实国家和省的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以自 然地理格局为基础,形成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 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1)完善区域协调格局:发挥综合交通体系对区域网络

    化布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重点解决资源和能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产业空间和邻避设施布局等区域 协同问题。城镇密集地区的城市要提出跨行政区域的都市圈、城镇圈协调发展的规划内容,促进多中心、多层次、多节点、组团式、网络化发展,防止城市无序蔓延。其他地区在培育 区域中心城市的同时,要注重发挥县城、重点特色镇等城镇 的节点作用,形成多节点、网络化的协同发展格局。

    (2)优先确定生态保护空间:明确自然保护地等生态重

    要和生态敏感地区,构建重要生态屏障、廊道和网络,形成连续、完整、系统的生态保护格局和开敞空间网络体系,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

    (3)保障农业发展空间:优化农业(畜牧业)生产空间

    布局,引导布局都市农业,提高就近粮食保障能力和蔬菜自给率,重点保护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草地,明确具备整治潜力的区域,以及生态退耕、耕地补充的区域。沿海城市要合理安排集约化海水养殖和现代化海洋牧场空间布局。

    (4)融合城乡发展空间:围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

    产城融合,明确城镇体系的规模等级和空间结构,提出村庄布局优化的原则和要求。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改善可达性,构建不同层次和类型、功能复合、安全韧性的城乡生活圈。

    (5)彰显地方特色空间:发掘本地自然和人文资源,系

    统保护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遗存,划定自然和人文资源的整体保护区域。

    (6)协同地上地下空间:提出地下空间和重要矿产资源

    保护开发的重点区域,处理好地上与地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的关系。提出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目标、规模、重点区域、分层分区和协调连通的管控要求。

    (7)统筹陆海空间:沿海城市应按照陆海统筹原则确定

    生态保护红线,并提出海岸带两侧陆海功能衔接要求,制定陆域和海域功能相互协调的规划对策。

    (8)明确战略预留区,应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


    3.3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安全要求,明确重要资源利用上限,划定各类控制线,作为开发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

    (1)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 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等划定要求,统筹优化“三条控制线”。各地可结合地方实际, 提出历史文化、矿产资源等其他需要保护和控制的底线要求。城镇开发边界具体划定方法详见附录G。

    (2)制定水资源供需平衡方案,明确水资源利用上限。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优化 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结构和空间布局,重视雨水和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建设节水型城市。

    (3)制定能源供需平衡方案,落实碳排放减量任务,控制能源消耗总量。优化能源结构,推动风、光、水、地热等 本地清洁能源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鼓励分布式、网络化能源布局,建设低碳城市。

    (4)强化城市竖向设计和管控,严格保护低洼地等调蓄空间,明确海洋、河湖水系、湿地、蓄滞洪区和水源涵养地 的保护范围,确定海岸线、河湖自然岸线的保护措施。明确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基本草原等为主体的林地、草地保护 区域。


    3.4优化空间结构和提升连通性,促进节约集约、高质量

    发展依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注重城乡融合、产城 融合,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改善空间连通性和可达性,促进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点。

    (1)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划分规划分区(参考附录 B)。其中,中心城区和沿海城市的海洋发展区应细化至二级规划分区。

    (2)落实上位规划指标,以盘活存量为重点明确用途结构优化方向,确定全域主要用地用海的规模和比例,制定市域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见附录表 D.2)。提出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目标和措施。

    (3)确定中心城区各类建设用地总量和结构,制定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见附录表 D.3)。提出不同规划分区的用地结构优化导向,鼓励土地混合使用。

    (4)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人、城、产、交通一体化发展,融合产业园区与城市服务功能的关系,保障发展实体经济的产业空间,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基础上引导发展功能复合的产业社区,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5)提高空间连通性和交通可达性,明确综合交通系统发展目标与分区策略,确定市域综合交通网络布局,完善物流运输系统布局,增强区域、市域、城乡之间的交通网络服 务能力。

    (6)坚持公交引导城市发展,提出与城市功能布局相融合的公共交通体系与设施布局。优化公交枢纽和站点(含轨道交通)布局与集约用地要求,提高站点覆盖率,鼓励站点 周边地区土地混合使用,引导形成综合服务节点。


    3.5完善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功能,营造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

    结合不同尺度的城乡生活圈,优化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完善开敞空间和慢行网络,提高人居环境品质。

    (1)基于常住人口的总量和结构,考虑实际服务管理人口特征,提出分区分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布局和标准,提升服务功能和便利性。确定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量和结构比例。

    (2)优化居住用地结构和布局,改善职住关系,引导政策性住房优先布局在交通和就业便利地区,避免形成单一功能的大型居住区。确定中心城区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严控高层高密度住宅。

    (3)完善社区生活圈,针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趋势和社区功能复合化需求,重点提出医疗、康养、教育、文体、社区商业等服务设施和公共开敞空间的配置标准和布局要求,建设全年龄友好健康城市,以社区生活圈为单元补齐公共服务短板。

    (4)按照“小街区、密路网”的理念,优化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提高中心城区道路网密度。

    (5)构建系统安全的慢行系统,结合街道和蓝绿网络, 构建连通城市和城郊的绿道系统,提出城市中心地区覆盖地上地下、室内户外的慢行系统规划要求,建设步行友好城市。

    (6)结合市域生态网络,完善蓝绿开敞空间系统,为市民创造更多接触大自然的机会。确定结构性绿地、城乡绿道、市级公园等重要绿地以及重要水体的控制范围,划定中心城区的绿线、蓝线,并提出控制要求。

    (7)在中心城区提出通风廊道、隔离绿地和绿道系统等布局和控制要求。确定中心城区绿地与开敞空间的总量、人 均用地面积和覆盖率指标,提出包括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在内的各类绿地均衡布局的要求。


    3.6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存,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

    加强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运用城市设计方法,优化空间形态,突显本地特色优势。

    (1)挖掘本地历史文化资源,梳理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明确和整合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统筹划定包括城市紫线在内的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历史性城市景观和文化景观,针对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富集、空间分布集中的区域和走廊, 明确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的空间要求。

    (2)提出全域山水人文格局的空间形态引导和管控原则,对滨水地区(河口、海岸)、山麓地区等城市特色景观地区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要求。

    (3)明确空间形态重点管控地区,提出城市开发强度分区和容积率、密度等控制指标,以及高度、风貌、天际线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明确有景观价值的制高点、山水轴线、视线通廊等,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

    (4)对乡村地区分类分区提出特色保护、风貌塑造和高度控制等空间形态管控要求,发挥田野的生态、景观和间隔等功能,营造田园风光、体现地域特色。


    3.7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统筹存量和增量、地上和地下、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系统布局,构建集约高效、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 设施体系,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韧性城市。

    (1)以协同融合、安全韧性为导向,结合空间格局优化和智慧城市建设,优化形成各类基础设施一体化、网络化、复合化、绿色化、智能化布局。提出市域重要交通廊道和高压输电干线、天然气高压干线等能源通道空间布局,以及市域重大水利工程布局安排。提出中心城区交通、能源、水系统、信息、物流、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基础设施的规模和网络化布局要求,明确廊道控制要求,鼓励新建城区提出综合管廊布局方案。

    (2)基于灾害风险评估,确定主要灾害类型的防灾减灾目标和设防标准,划示灾害风险区。明确防洪(潮)、抗震、 消防、人防、防疫等各类重大防灾设施标准、布局要求与防灾减灾措施,适度提高生命线工程的冗余度。针对气候变化影响,结合城市自然地理特征,优化防洪排涝通道和蓄滞洪区,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减少城镇建设中的地面硬化,因地制宜推进建设海绵城市。沿海城市应强化因气候变化造成海平面上升的灾害应对措施。

    (3)以社区生活圈为基础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完善应急空间网络。结合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提出网络化、分布式的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布局要求。

    (4)预留一定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科学划定安全防护和缓冲空间。

    (5)确定重要交通、能源、市政、防灾等基础设施用地控制范围,划定中心城区重要基础设施的黄线,提出控制要求,并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相协调。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预留发展空间。


    3.8推进国土整治修复与城市更新,提升空间综合价值

    针对空间治理问题,分类开展整治、修复与更新,有序 盘活存量,提高国土空间的品质和价值。

    (1)生态修复应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 按照陆海统筹的原则,针对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 水土污染、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问题区域,明确生态系统修复的目标、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维护生态系统,改善生态功能。

    (2)土地整治应以乡村振兴为目标,结合村庄布局优化要求,推进乡村地区田水路林村全要素综合整治,针对土壤退化等问题,提出农用地综合整治、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等综合整治目标、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美丽乡村。

    (3)城市更新应根据城市发展阶段与目标、用地潜力和空间布局特点,明确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的重点区域及机制, 结合城乡生活圈构建,系统划分城市更新空间单元,注重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功能结构和开发强度,传承历史文化, 提升城市品质和活力,避免大拆大建,保障公共利益。


    3.9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保障规划有效实施,提出对下位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指引; 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制定近期行动计划;提 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和机制,以“一张图”为支撑完善规划 全生命周期管理。

    (1)区县指引

    对市辖县(区、市)提出规划指引,按照主体功能区定 位,落实市级总规确定的规划目标、规划分区、重要控制线、 城镇定位、要素配置等规划内容。制定市辖县(区、市)的 约束性指标分解方案,下达调控指标,确保约束性指标的落实。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总规基础上,以行政区或规划分区为单元,加强对详细规划的指引和传导。涉及中心 城区范围的县(区、市)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落实市级 总规对中心城区的国土空间安排。

    (2)专项指引

    明确专项规划编制清单。相关专项规划应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下编制,落实相关约束性指标,不得违背市级总规的强制性内容。经依法批准后纳入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3)近期行动计划

    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结合城市体检评估, 对规划近期做出统筹安排,制定行动计划。编制城市更新、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防洪排涝工程等重大项目清单,提出实施支撑政策。

    (4)政策机制

    落实和细化主体功能区等政策,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财政、投资、产业、环境、生态、人口、土地等规划实施政策措施,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促进国土空间的优化和空间资源的资产价值实现。鼓励探索主体功能区制度在基层落实的途径,各地可依法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和技术标准。

    (5)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

    形成市级总规数据库,作为市级总规的成果组成部分同步上报。建立各部门共建共享共用、全市统一、市县(区) 联动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做好与国家级平台对接, 积极推进与其他信息平台的横向联通和数据共享。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同步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城市体检评估和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奠定基础。鼓励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城市时空感知系统,促进智慧规划和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国土空间精治、共治、法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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