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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的基础上,按照《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试行)等要求形成符合规定的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和工作底数。
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工作底图。
涉海地区要增加 所辖海域海岛底图底数。
还应根据需要开展补充调查,结合基础测绘和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收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产业、人口社会、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城乡发展、区域协调、灾害风险、水土污染等相关资料,以及相关规划成果、土地利用审批、永久基本农田等数据,加强基础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