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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如何划定?

设计师编制审批 2020-08-19 10:18:006928 举报


  • 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重点完善城镇功能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以城镇开发建设现状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承载能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乡统筹、城镇发展阶段和发展潜力,框定总量,限定容量,防止城镇无序蔓延。


    1、城镇发展定位研究。

    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落实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依据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明确城镇定位、性质和发展目标。

    2、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

    开展城镇建设功能指向的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环境、灾害、区位等单项评价,集成得到城镇建设适应性,划分为适宜、一般适宜、不适宜三个等级。地势越低平,水资源越丰富,水气环境容量越高。

    3、城镇发展现状评估和风险评估。

    摸清现状建设用地底数和空间分布;对现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空间性规划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情况进行分析,对国土空间面临的水平衡等潜在风险和重大挑战进行评估,提出优化方案和应对措施。


    4、城镇发展规模研究

    分析城镇人口发展趋势和结构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城镇发展阶段和城镇化水平,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规模指标要求,根据扩张型、调整型和重构型特点,提出行政辖区内不同城镇的人口和用地规模。


    4.1  人口预测

    采用户籍人口综合平衡法、常住人口综合增长法进行预测。

    (1)综合增长率法

    ①适用范围:经济发展稳定,人口增长率变化不大的城市。

    ②基本原理:Pn = Po x [1+(m+k)]n

    Pn为规划年末的人口数,Po为规基年的人口数,n为规划年限,m为年平均自然增长率,k为年平均机械增长率,m+k为年平均综合增长率。

    (2)综合平衡法

    基本原理:Q= Q0 (1+K)n+P0(1+Z)n

    Q为人口预测数(人),Q0为户籍现状人口数(人),P0为暂住人口现状数(人),K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的综合增长率,Z为规划期内暂住人口的增长率,n为规划期限(年)

    4.2  用地规模预测

    根据预测的人口数量结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规模取值区间值,进行规划年用地规模的计算。


    5、城镇空间格局研究

    综合研判城镇主要发展方向,平衡全域和局部、近期和长远、供给和需求,可以运用城市设计、大数据等方法,延续历史文脉,控制生态廊道,提出城镇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



    6、边界初划

    城镇集中建设区。结合城镇发展定位和空间格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将规划集中连片、规模较大、形态规整的地域确定为城镇集中建设区。现状建成区,规划集中连片的城镇建设区和城中村、城边村,依法合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国家、省、市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等应划入城镇集中建设区。

    城镇弹性发展区。在与城镇集中建设区充分衔接、关联的基础上,合理划定城镇弹性发展区,做到规模适度、设施支撑可行。

    城镇弹性发展区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城镇集中建设区面积的15%,其中300万人至500万人城市的城镇弹性发展区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城镇集中建设区面积的8%,特大城市、超大城市或收缩城镇及人均用地显著超标的城镇,应在8%基础上进一步收紧弹性发展区所占比例。


    特别用途区。根据地方实际,特别用途区应包括对城镇功能和空间格局有重要影响、与城镇空间联系密切的山体、河湖水系、生态湿地、风景游憩空间、防护隔离空间、农业景观、古迹遗址等地域空间。同时,对于影响城市长远发展,在规划期内不进行规划建设、也不改变现状的空间,可以以林地、草地或湿地等形态,作为留白空间,一并划入特别用途区予以严格管控。特别用途区应做好与城镇集中建设区的蓝绿空间衔接,形成完整的城镇生态网络体系。


    7、综合划定

    根据预测建设用地与三调数据中的建设用地现状做对比,得到规划期的建设用地发展规模,结合城镇开发适宜性评价与城镇发展定位综合进行城镇开发边界的综合划定,在划定的过程中科学预留一定比例的留白区,为未来发展留有空间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违法违规侵占河道、湖面、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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