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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基本农田的如何划定?

设计师法规政策 2020-08-07 11:01:004354 举报


  • (一)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类型

    1.城镇周边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达到本市(县)平均水平以上的现有耕地。

    2.交通沿线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达到本市(县)平均水平以上的现有耕地。

    3.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其他应当划为和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但尚未划入的耕地。

    (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需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量质并重”的原则进行整改补划的情形

    1.将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要求的建设用地、林地、草地、园地

    2.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

    3.河道两岸堤防之间范围内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

    4.受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

    5.因采矿造成耕作层损毁、地面塌陷无法耕种且无法复垦的耕地

    6.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公路、铁路沿线、主干渠道、城市规划区周围建设绿色通道或绿化隔离的林带和公园绿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

    7.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前已批准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或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土地。

    8.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禁止或不适宜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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