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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罗明 等 | 基于自然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思考》:
永续农业(Permaculture)。永续农业是发掘大自然的运作模式,以自然为师,将从自然和传统的土地文化中学习到的知识与经验,应用到人类环境中,开发出生态的生产食物,搭建住所,储存水,设计经济和治理系统的方法(如重力驱动的集水、蓄水和灌溉系统),以满足人类的需求。永续农业伦理是“照顾地球,照顾人类,分享盈余”。
永续农业理念最早起源于1911年,美国农业经济学家富兰克林(Franklin Hiram King)的《四千年的农民:中国韩国日本的永恒农业》一书最早将“永恒的”与“农业”这两个英文字汇连接并用。1974年,澳大利亚生态学家墨立森(Bill Mollison)与洪葛尔(David Holmgren)开始构思如何发展出稳定的农业系统,并在1978年出版的《永续农业1卷(Permaculture One)》中,正式提出了永续农业的概念。永续农业有12个设计原则:
①观察及互动 (向自然学习);
②收集与储存在地的能源(自然能源:阳光、风、生物能源、水);
③系统中每个元素都能产生多种功能;
④进行自我调剂并接受反哺(适应性、向错误学习);
⑤使用和珍惜可再生资源和服务(拥抱自然丰富性、植物的再生能力);
⑥零排放(节能和废物再利用);
⑦从设计模式到规划细节(从大到小);
⑧综合而非隔离(地块内关系及相互联系);
⑨使用小的和慢的解决方案(小的干扰);
⑩利用与珍惜生物多样性;
⑪使用边界生态和重视边际土地;
⑫以创意借力使力并响应变化(变不利为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