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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 GB/T50298-2018,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应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风景与旅游发展战略为基本依据,形成独具风景区特征的经济运行模式。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应包括:
经济现状调查与分析,经济发展的引导方向,产业结构及其调整,空间布局及其控制,促进经济合理发展的措施等内容。
风景区经济引导方向,应以风景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为前提,以经济结构和空间布局的合理化结合为原则,提出适合风景区经济发展的模式及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步骤和措施。
经济结构合理化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明确经济发展应有利于风景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
2 明确风景区内的产业结构与引导方向,主要产业的发展策略。
3 明确旅游产业、生态农业等风景区特色产业的合理发展途径。
空间布局合理化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明确风景区与所处区域的空间关系,促进风景区与区域的协调发展。
2 优化风景区内部的产业结构布局和管控措施。
3 合理建构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区划、风景游览区划、旅游服务基地与相关产业布局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