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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 GB/T50298-2018,风景区游览解说系统规划应评估现状,确定解说内容、解说场所和解说方式,布设解说设施,提出解说管理要求。
现状评估应对解说内容、解说场所、解说方式、解说设施、解说管理等进行现状调查与分析,明确评估结论。
解说内容应明确解说主题与解说信息。解说方式应确定人员解说和非人员解说的类别。
解说设施布设应合理、适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标牌应系统设置,可分为解说牌、导向牌和安全标志牌,提出标牌建设与设置要求。
2 解说中心纳入游客中心建设,其规模应与游人量相匹配。
3 电子设备应规定设置的内容、位置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