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城乡规划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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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城乡规划学名词》:
城乡规划行政复议,administrative re- view on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行政相对人认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或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行为。
城乡规划行政诉讼,administrative lit- igation on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行政行为相对人认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和制度。
城乡规划行政处罚,administrative pun- ishment on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法定规划或规划许可,尚未构成犯罪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