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威尼斯宪章?
什么是佛罗伦萨宪章?
什么是华盛顿宪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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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城乡规划学名词》:
威尼斯宪章,Venice Charter
全称“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简称“威尼斯宪章”。1964 年在威尼斯召开的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通过的纲领性文件。主张对古迹的历史价值进行保护以及修复过程中的可识别性原则。
佛罗伦萨宪章,Florence Charter
1981 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与国际历史园林委员会在佛罗伦萨召开的会议上起草的关于历史园林保护的宪章,并于 1982 年登记作为涉及有关领域的《威尼斯宪章》的附件。强调历史园林是活的古迹,必须根据特定规则予以保存。
华盛顿宪章,Washington Charter
全称“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1987年在华盛顿召开的第八届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通过的纲领性文件,强调对历史城镇和历史城区的保护。
欧洲建筑遗产宪章,European Charter of the Architectural Heritage
1975 年,欧洲议会发起的“欧洲建筑遗产年”活动中形成的,并在于阿姆斯特丹召开的欧洲建筑遗产大会上颁布的文件。强调对建筑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