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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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除考虑现状耕地外,还应考虑 ”即可恢复“ 土地和 “工程恢复“ 土地。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第(六)条:
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活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种植杨树、 桉树、 构树等林木, 不得种植草坪、 草皮等用千绿化装饰的植物, 不得种植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本通知印发前,已经种植的, 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农业生产现状和对耕作层的影响程度组织认定,能恢复粮食作物生产的, 5年内恢复;确实不能恢复的,在核实整改工作中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并按要求补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