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0年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2020〕9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共14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基本规定、站址选择、站区规划和总布置、接入系统、储能系统、电气、建筑与结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给排水、消防设施及消防电气、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功率为500kW且容量为500kW·h及以上的固定式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 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