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0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事项办理指南(2023版)》苏自然资发〔2023〕337号。
本指南适用于江苏省有批准权部门的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事项工作,具体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规划条件确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设工程验线,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等七个部分。其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为行政许可;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确定、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为行政确认;建设工程验线为其他行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