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制完成《汕头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
城市排水防涝目标层次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1)发生城市雨水管网设计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城市主干道、人口密集区地面无明显积水。(2)发生城市内涝防治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城市不出现较为严重的内涝灾害,即,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底层商户不进水,城市交通干道至少保持一条车道积水深度小于15cm,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全面消除,新城区不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雨停后,中心城区积水消退时间小于2h,其他区域小于3h。(3)发生超过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时,城市重要地区运转基本正常,无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