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6日,广州市住建局为规范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以下统称“三旧”)改造工作,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优化空间结构,完善城市功能,传承历史文化,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三旧”改造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三旧”改造,是指对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的“三旧”用地进行再开发、复垦修复或者综合整治的活动。“三旧”改造项目纳入本市城市更新统筹管理。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统称“三地”)和其他用地,经批准后可以纳入“三旧”改造项目进行整体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