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2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豫自然资公告〔2023〕12号。本指南适用于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受理范围:
1.由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审批或核准的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
2.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
3.涉及建设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建设项目。
4.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建设项目。
5.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且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或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6.铁路、机场等具有区域影响力,且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重大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