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地质仪器设备标准化基础比较薄弱,地质仪器设备涉及的种类庞杂、分类方法众多,其应用场景复杂,经常跨行业、专业交叉应用。特别是用于野外地质勘探的仪器设备,由于工作条件恶劣,其使用寿命远较正常环境条件下短,长期以来,一直缺乏适合地质工作特点的仪器设备折旧标准。因此,本文件对地质仪器设备分类、编码和折旧年限做了相应规定,总体应符合国家其他相关标准及文件的基本要求。
为充分发挥地质仪器设备的使用效能和投资效益,必须同时对仪器设备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进行管理,也就是实行设备综合管理。地质仪器设备的实物形态是价值形态的物质载体,价值形态是实物形态的货币表现,两者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矛盾统一体。本文件中列举的仪器设备种类较为全面,直接标注了具体的折旧年限,可为相关管理部门提供设备折旧年限的依据或参考,可满足地质仪器设备的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要求。
2022年6月13日,按照自然资源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发布《地质仪器设备折旧标准》(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