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自然资源部为彰显我国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核心理念、明确核算的总体要求、建立通用性技术框架与程序,指导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规程的制订与更新,进而服务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的科学有效实施,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通则》(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核算目标与总体要求,核算对象与指标、技术路线与程序、核算方法、质量控制与成果编制以及各环节的通用性规则与技术要点。本文件适用于全民所有的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海域、无居民海岛、水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以及自然保护地等复合型自然资源资产的实物量及价值量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