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2日,自然资源部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建立健全统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制度,推进“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全面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结合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三区三线”划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用地用海审批和执法监管的实际需要,以及更好满足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需求,修订并正式实施《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本指南适用于国土调查、监测、统计、评价,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土地审批、供应、整治、督察、执法、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坚持陆海统筹、城乡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统筹,体现耕地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同级内分类并列不交叉,坚持科学、简明、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