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评价技术导则》DB64/T1947-2023,自2024年02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现状节水水平评价、节水目标和指标评价、节水潜力分析、规划水平年节水符合性评价、节水措施评价、节水效果评价、节水评价结论与建议。本文件适用于地表水年取水量10万m3以上、地下水年取水量5万m3以上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的节水评价。规划指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草业、能源、交通运输、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开发区、新区规划和取用水有关的水利工程规划等。需要办理用水权证、利用非常规水的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可参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