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3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规范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推进重庆市建筑工业化持续健康发展,制定《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3版)》,原《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渝建科〔2021〕4号)同时废止。通知印发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各有关单位可自主选择执行《细则(2023版)》或《细则(2021版)》。自2024年1月1日起,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应按本《细则》执行。已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如确需调整装配式建筑技术内容的,应按重大设计变更管理。装配式建筑项目验收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不得降低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