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共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社会经济管理等需求,保证无机化工工程全生命周期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无机化工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规范所指的无机化工指以天然资源或其它工业产品为原料生产硫酸、硝酸、盐酸、磷酸等无机酸、纯碱、烧碱、合成氨、化肥以及无机盐等化工产品的工业。本规范为全文强制性规范,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无机化工工程项目规划、建设、改造、维修等全生命周期必须执行本规范。无机化工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试运行应遵循安全可靠、保证功能完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循环协调发展的原则。无机化工工程项目建设应按国家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合理用能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安全评价。本规范是无机化工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当工程项目采用的技术措施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时,必须采取合规性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