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9日,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加强湘潭市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制定《湘潭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版)》。本规定适用于《湘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市辖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各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规划。自建房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乡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另行制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可参照执行。湘潭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5月4日发布的《湘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版)》(潭规字(2018)6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