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08日,自然资源部为了履行所有者职责,综合运用国土调查、确权登记、相关管理数据等已有成果,建立科学合理的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价格体系和核算方法,查清所有者职责履职主体范围,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图,形成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的实物量、价值量、所有者职责履职主体情况和使用权状况、保护和利用及权益维护等其他管理情况等资产底数,支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特制定《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清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确立了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清查的程序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中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注:本文件所称的“森林资源”包括林地资源和林木资源。林地资源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林木资源包括:商品林(用材林、经济林、能源林),公益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