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文库>上海 >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沪环规〔2023〕8 号)

微信用户40047 上海 2023-10-30 更新 363阅读 015页 类型:pdf 免费
名称 2023.10.26-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沪环规〔2023〕8 号).pdf
文档简介

2023年10月26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为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本办法所称固定污染源,是指产生或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等污染物或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环境影响的具有固定场所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辖区内固定污染源的全周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沪环规〔2023〕8 号)-1

第1/15页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沪环规〔2023〕8 号)-2

第2/15页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沪环规〔2023〕8 号)-3

第3/15页

免费下载 pdf
非Vip会员:注册不足24小时可免费下载15次,之后每24小时可免费下载30次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 “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