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6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总体定位:创建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深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契机,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推进沿江、沿海、沿大运河和环太湖、环洪泽湖地区的产业空间更新和产业绿色化发展,加强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与高效利用,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让绿色成为“美丽江苏”最靓丽的标识,成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最鲜明的底色。宜居宜业的高承载发展区。落实保护优先、集约利用、品质提升和江海河湖联动的国土空间开发战略,推进以江海河湖为脉络的国土空间生态格局优化,以特色鲜明的自然本底和历史文化资源为依托,加快“水韵江苏”特色塑造,保障公共服务的生活空间需求,加强“强链”“补链”生产空间供给,引导“过剩”生产空间转型与升级,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宜业国土空间。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样板区。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提升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水平,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强化全域、全要素、全过程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完善资源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土地制度综合改革,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政策供给。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与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聚力建设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样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