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DB43/T1315-2023,自2023年12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湖南省森林城市建设的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和组织管理等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湖南省县级(县、市、区)森林城市建设的考核评价,森林城镇建设考核评价可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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