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1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沈阳市水务局、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高质量完成沈阳市河岸建设、管理等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河岸空间品质,制定《沈阳市河岸设计导则》。
导则重点对河道及沿河陆域空间的相关要素进行设计引导,具体指引范围包括建筑及建筑前区空间(沿河第一街坊)、车行空间、滨水空间、水域空间。本导则适用于沈阳市域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河道(包括人工和非人工的河、沟、渠)及沿河两侧的滨水空间。湖泊、水库等酌情参考。本导则的适用对象为与河道及沿河陆域空间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相关的管理人员、规划设计人员和开发建设人员。同时,本导则也是广大市民认识河道建设、参与城市治理的资料性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