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3日,安顺市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黔党发〔2020〕5号)、《中共安顺市委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安市发〔2020〕9号)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的工作部署,2020年3月,安顺市政府正式启动《安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简称《总规》)编制工作。 《总规》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春节前夕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有关精神,深入落实省“两会”、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省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市“两会”有关精神,围绕省委“一二三四”发展战略和市委“1558”发展思路,践行“四新”“四化”工作要求,结合《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的支持政策进行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