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1日,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强化雨水管理、有效缓解城市内涝、控制面源污染、补充地下水资源,提升人居生态环境品质,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型居住小区,特编制《呼和浩特市居住小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及图集(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呼和浩特市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中海绵城市建设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呼和浩特市新建及老旧小区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包括海绵城市建设的内容,并满足相关规划要求。海绵设施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呼和浩特市老旧小区海绵城市建设应以问题为导向、新建小区以目标为导向,坚持因地制宜、灰绿结合、经济合理、公众参与和系统统筹的原则,充分利用小区空间建立布局均衡、经济高效的海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