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0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行为,制定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征求意见稿)。
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备安装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单层配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驳岸、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园林景观桥梁等施工。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监督机构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的,适用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