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有效落实耕地保护,规范全省土地指标交易调剂行为,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制定《山西省土地指标交易调剂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本办法所称土地指标,包括以下两类:(一)补充耕地指标,是指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产生的可用于占用耕地的非农建设项目补充耕地的指标,包含新增耕地面积、新增粮食产能值及新增水田面积子指标。(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是指全省原贫困县经批准实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区所复垦耕地面积(周转指标)扣除项目区用于农民安置等用地指标后节余的增减挂钩指标。本办法所称土地指标交易,是指市、县级人民政府通过山西省土地指标交易平台,将本级储备的土地指标在省域内跨市、县行政区域公开竞价交易使用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土地指标调剂,是指省人民政府为保障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项目)等落实占补平衡,将省、市、县各级储备的部分补充耕地指标跨行政区域有偿限价调剂使用的行为。